30米飞机半舱不带机翼,上海厂家定制,各大高职院校专业选择服务 1.3.5.1所有送到现场的设备、部件均应是全新的。它们都应根据相关标准适当包装,并予以保护以防由于多次搬运、天气及其他原因而造成损坏。 1.3.5.2所有货物必须放在经招标人确认的仓储区域,所有因此产生的仓储、运输、保险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5.3提供的全部仪器仪表及控制设备禁止裸装,必须有防水/防震等坚固的外包装,必须按设备的编号进行装箱。严禁多台设备的部件混装于一个包装箱中,并且所有的包装箱及零部件上必须标有与装箱单一致的中文或英文标签编号(装箱单为中文或英文)。 1.3.5.4备件和检测设备、维修工具应与设备分开包装。这些包装应适合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所有备件应加以标签。 1.3.5.5所有设备应根据设备清单按不同工程项目分箱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有明显的标志或指示加以区分,同时在装箱清单上也应有清晰的标记。 1.3.5.6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所有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必需有中英文或中文表示。 1.3.5.7每项设备均应有制造商家的铭牌,铭牌应标明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等,并装在显着的地方。 1.3.5.8设备到达招标人*现场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到货签收,并作好签收记录。设备和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包装及密封良好。 ?开箱检查设备及部件的型号、规格等符合合同及设计要求,设备无损伤,附件、备件齐全。 ?产品的到货资料齐全。 ?按本章要求外观检查合格。 1.3.5.9招标人将拒收运抵现场的被损坏或有缺陷的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任何设备。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尽快改善设备质量或调换设备以保证设备符合合同要求,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1.3.5.10备品备件、**工具的仓储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应负责在设备到货后的一周内,按招标人要求将备品备件、**工具等送至招标人*的地点。备品备件和**工具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对有特殊仓储要求的备件、附件、**工具,投标人应提出仓储保管书面要求,在设备交付**十天交给招标人。 1.3.5.11特殊设备运输、包装、仓储要求 对于监控电脑、线路版及精密仪器等贵重物品要加强包装保护设施,并且在包装箱标有禁止危险动作的醒目标记,对仓储有特殊要求的,须在设备交付**十天提供书面仓储资料,否则投标人将承担所有责任。